2024黄龙杯浙马时速赛
竞赛规程
一、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浙江省体育局
主办单位:浙江省黄龙体育中心
浙江省马拉松及路跑协会
浙江省体育场馆协会
承办单位:浙江黄龙体育文化培训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苹果(中国)有限公司
元大都体育俱乐部
体育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1、首场测试赛时间:9月25日
2、测试赛地点:黄龙体育中心体育场(主馆)
3、分组比赛时间
元老组(男女) 17:30——18:30
大师组(男女) 18:45——19:45
精英组(男女) 20:00——20:45
4、签到领物检录时间:参赛运动员请于所在比赛小组出发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签到处领物检录
检录地点:测试赛场地内(黄龙体育中心体育场)
三、比赛项目
设时速项目,既一小时完成的公里数。
分站赛组别:男女元老组(50-70岁 1953年07月01日-1974年06月30日出生者),大师组(35-49岁, 1974年07月01日-1989年06月30日出生者),精英组(18-34岁,1989年07月01日-2006年06月30日出生者)。
五、竞赛办法
比赛采用分组芯片计时,一组选手从发枪时间开始计算,1小时截至,按跑者在1小时(包含)完成的圈数乘以单圈最小距离得出成绩,同时记录最后经过计时地毯时间。根据距离除以时间得出时速,同等距离的按时速高度排名。
六、录取名次
奖励19600元同等价值装备奖品,参赛选手完赛后根据时速依次进行排名,每站分组别录取前八名,第一名奖励1000元同等价值装备奖品,第二名600元同等价值装备奖品,第三名400元同等价值装备奖品,第4-8名150元同等价值装备奖品。
设时速赛男女纪录奖,2000元同等价值装备奖品。
总决赛奖励另行制定。
七、网上排名
各站赛事结束后实时上传官网比赛数据,可查看每站成绩和排名,、各年龄组排名,同时将实时更新总排名。
八、竞赛规定
(一)为加强赛风赛纪管理,赛事组委会严禁私自转让(卖)或接受转让(买)参赛资格,禁止一切替跑、蹭跑、伪造号码布及使用非赛事号码布者进入赛道参赛。由于替跑、蹭跑、伪造号码布等违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违规者自行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及严重影响的,组委会还将保留追究违规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组委会将录像监控。在比赛期间和比赛相关活动期间,出现下列问题之一者,组委会将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禁赛1-2年及终身禁赛等处罚,并报请中国田径协会追加处罚:
1.以虚假年龄报名参赛的;
2.隐瞒身体疾病参赛的;
3.冒名顶替参赛、伪造参赛号码或证件、弄虚作假的;
4.未按要求穿着比赛服装和佩戴号码布的;
5.不按规定起跑顺序在非报名项目起跑区起跑的;
6.不按规定发令时间抢跑出发的;
7.比赛中采用挤人、推人、撞人、绊人等犯规行为的;
8.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指挥的;
9.比赛期间谩骂、打架、滋事的;
10.其他违背体育精神和道德风尚的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11.其他违反竞赛规则和竞赛规程的行为。除了以上违规者外,针对其他违反世界田联和中国田协相关规定的选手,裁判长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九、参赛保险及医疗救护
(一)组委会为所有参赛者和工作人员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具体险种、保额以最终投保的保单为准),若由于参赛者报名信息填写不全、不准确或不真实造成无法购买保险或者保险无法理赔,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无法获得保险理赔等)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二)比赛设固定医疗点。配备流动AED医疗救援服务工作人员、配备医疗服务志愿者,协助医疗救护、维护比赛秩序,选手可随时求助。在比赛中,医疗卫生部负责人根据选手身体状况有权终止选手比赛并收取其号码布;若参赛选手不听从现场医务人员建议,坚持参赛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参赛选手本人承担,若选手丧失意识,则自动委托组委会采取一切手段进行急救,包括但不限CPR心肺复苏、AED体外除颤、租用车辆或航空器进行快速转运。
特别说明:
1.参赛者参赛期间若由于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身自有慢性疾病、隐形疾病、身体承受力不足等原因)所导致的身体不适及引发相关疾病、症状的(包括但不限于中暑、昏厥等),若最终被保险公司认定不属于理赔范围,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费用、误工损伤、伤残赔偿或补偿、死亡赔偿金等)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与组委会无关。请参赛者慎重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后进行报名。
2.组委会在比赛期间提供免费的、仅限于现场可以采取的、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参赛者后续在医院救治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参赛者与医院结算后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或自行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组委会可以提供必要的资料信息对接辅助。
3.参赛者在比赛过程中因服用兴奋剂或其他违禁药品,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费用、误工损失、伤残赔偿或补偿、死亡赔偿金等)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十、自甘风险
《民法典》中的“自甘风险”条款在《民法典》中确立了文体活动中的“自甘风险”条款,其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危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有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安全保障责任的规定。
官方网站:https://zjim.org/
官方微信公众号:“浙江省马拉松及路跑协会”
赛事咨询电话:13777424400
邮箱:run@zjim.org
建议选手选择邮件进行咨询。
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本规程解释权属于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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